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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中bz会员登录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发布日期:2024/1/12 来源:博中bz会员登录 浏览次数:1174次

博中bz会员登录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第一章 采购邀请

博中bz会员登录就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 2024NFQ001

二、项目名称: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服务项目

三、项目简要说明: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5.94万(单位:人民币)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报名:

请有意向供应商务必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加盖公司公章后,扫描制作成一份PDF文件发送至邮箱:njch_zczx3@163.com。邮件主题和PDF文件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命名,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报名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出当日至202412217:00止,过期不候,视为自动弃权。

报名材料:《博中bz会员登录采购项目报名表》

博中bz会员登录采购项目报名表.docx

 备注:供应商无需重复报名!

七、采购相关信息:

采购具体时间地点医院会另行通知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主任              采购单位咨询电话025-52862929

采购文件编制人:汪老师                  编制人联系电话:025-52862966

医院纪律监督部门监督电话:025-52862907

有关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见采购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采购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3.2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3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4 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但需提供有资质认定资格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采购文件

4、采购文件组成

4.1 采购文件组成:采购邀请、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响应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无效响应和废标条款、附件等。

5、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

5.1 医院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前,在原采购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医院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采购截止时间和开始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5.3 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关注医院网站有关本采购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三、响应

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医院就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

7、联合体

7.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

7.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8、响应

8.1 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编制响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9、响应文件组成

9.1 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10、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

10.1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采购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采购的要求。

11、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

11.1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响应报价表中的货物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1.2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1.3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逐条响应并予以说明。

12、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2.1 价格部分是对货物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货物仅接受一个价格。

12.2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12.3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13、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

13.1 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13.2 供应商应提交一式四份响应文件(二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3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

14、响应有效期

14.1 自成交之日起30天内有效。

四、采购、评定与确定供应商

15、采购

15.1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6、评定

16.1 评定组织

16.1.1评定工作由医院负责组织,具体事务由依规组建的评定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直接确定供应商;

16.1.2 评定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16.2 评定程序

16.2.1 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进行审核,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处理:

1)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仅审查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6)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7)没有逐一说明响应货物品牌、型号、产地、技术参数,而是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

8)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9)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采购要求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6.2.2 响应文件的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6.2.2.1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采购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16.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采购中止,同时将采购中止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6.2.3 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根据评定委员会要求供应商书面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7、确定成交供应商

17.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成交结果在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供应商质疑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7.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4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补偿金。

17.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采购活动。

17.6 医院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7.7 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均不退回。

18、编写评定报告

18.1 评定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定记录和评定结果编写评定报告。

19、评定过程的保密性

19.1 医院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定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19.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定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定过程和结果。

19.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定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五、签订合同

20、签订合同

20.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0.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0.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0.4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六、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21、质疑

21.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医院提出询问,医院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1.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医院。

21.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医院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开采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21.4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21.5 医院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遵循医院 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2、投诉

22.1 质疑供应商对医院的答复不满意,或医院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医院监察部门投诉。

23、诚实信用

23.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3.2 供应商不得以向医院工作人员、评定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医院网站公告,医院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3.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医院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第三章 产品名称和数量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服务项目

    第四章 技术部分要求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及参数

一、项目编号: 2024NFQ001

二、项目名称: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服务项目

三、项目简要说明:

为满足医院日常卫生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劳务派遣用工需要,拟采购具备相应资质的服务商。

四、采购项目预算

年度派工总人数约90人,服务周期内项目用工人数,随医院实际用工需求上下浮动10%(含)以内,根据实际用工人数结算,预算金额59400元/年。

最高限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医生、专业技师、护士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费不超过55/人/月;工勤类人员(收费、安保、文员、驾驶员、勤杂工等其他工勤类人员)管理费不超过30元/人/月。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质要求(按我院模板,采购中心负责编写)

)特殊资质

1、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投标人提供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无需出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的前3年(以裁判文书下达之日计算),未发生与劳务派遣业务相关有赔偿责任的诉讼、仲裁。(提供近一年无诉讼证明加盖公章);

8)单位及单位负责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9)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规定;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丹
    采购单位咨询电话:025-52862929
     采购文件编制人:*老师
    编制人联系电话:025-52862967

评分表(100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报价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定的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价得分=(评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0,工勤类人员报价得分=(评分基准价/投标报价)×5

15

2

项目团队综合情况

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本科及人力资源师级或以上证书2分

2、项目团队成员:具有人力资源师级或以上证书每提供1个得2分,总分6分。

(提供投标方为上述人员提交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0

3

 

2020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通过公司项目派驻形式向三甲医院提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者直接向二级及以上医院提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业绩,在标书中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满分15

15

4

 

实施方案

 

招聘计划及稳定措施: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招聘计划和人员稳定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完整性等情况投标人的方案科学合理,重难点把控到位得10分;方案较完善、重点难点把控大致准确得5分;方案不科学、不严谨,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0

 

人员缺编、工伤、工亡、辞退等应急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的可行性、时效性、完整性等情况,并提供2个不同类型案例。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未提供或少提供案例不得分投标人的方案科学合理,重难点把控到位得10分;方案较完善、重点难点把控大致准确得5分;方案不科学、不严谨,得1分。

10

5

应急预案和投诉处理机制

具备兼职(专职)律师服务团队,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事件或投诉、纠纷等事件制定预案,投标人的方案科学合理,重难点把控到位得10分;方案较完善、重点、难点把控大致准确得5分。方案不科学、不严谨,得1分;未提供应急方案不得分。无兼职(专职)律师服务团队不得分。(能提供与法律团队签订的服务合同)。

10

6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部分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项为重要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5分; 其他条款每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需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写明是否响应。

15

7

增值服务

投标人自行提供能为采购人提供除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增值服务。每提供一项采购人认可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增值服务得5分,最高为10分。不提供不得分。

10

8

现场答辩

根据现场提问回答问题,做到思路清晰。对答流利,并能提供曾经处理案例。完整、清晰、处理得当5分,较完整、清晰、处理较得当得3分,不完整、不清晰、处理不得当得1分。

5


总分


100

 

 采购范围及技术、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为满足医院日常卫生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劳务派遣用工需要,拟采购具备相应资质的服务商。

管理费由医院向劳务公司支付,管理费设最高限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最高限价为55元/人,工勤类人员最高限价为30元/人,此报价为唯一报价。劳务公司的管理费应包括劳务公司为完成本项目除人员各类社保、公积金、工资以外的所有费用。

1、供应商优先录用并向医院派遣在医院相应岗位有工作经历且被医院接受的人员,上述人员由医院管理,工作内容由医院委派,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2、医院负责对委派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委派工作人员的考核记录及结果逐月提供给供应商;

3、如委派工作人员休假、病事假等原因,需要供应商提供临时劳务支持,医院按照相应岗位待遇标准支付费用;

4、如遇政策性调整医院按实及时调整相关岗位的待遇标准;

5、如医院减少或核减岗位,会提前一个月通知供应商;

6、医院根据劳务派遣人员数量,按照成交价格向供应商支付劳务派遣管理费。

7、如采购后涉及主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到岗工作,原有岗位不得出现少人、缺人、空岗等不利于工作开展的情况。成交供应商应在两周内做好全面交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人员五险一金、薪酬计算方法(含年终奖、季度奖等)、计税方式等。如供应商涉及退出,应承诺完成交接包括但不限于在两周内交接劳务派遣人员五险一金、薪酬计算方法(含年终奖、季度奖等)、计税方式等。

8、本项目服务周期为三年,第一年(2024.2.1-2025.1.31)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两年(2025.2.1-2027.1.31)。医院有权决定继续执行或提前终止合同。

二、供应商服务内容要求:

1、供应商需根据医院岗位需求负责岗位人员的招聘;按照劳动法规,负责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签订、劳动关系及社保的转移、变更;

2、供应商按照医院的用工需求及委派工作人员本人意愿,规范终止与委派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供应商按照医院需求终止与委派工作人员的聘用关系的;

3供应商负责医院或委派工作人员提出的劳动纠纷的处理;

5、委派工作人员如出现工伤事故,供应商负责工伤申报、认定、保险支付等手续的办理,医院协助供应商办理与工伤和职业病相关的认定、鉴定手续;

6、供应商及时将与委派工作人员的合同或协议提交给医院;

7、劳务派遣人员服务费按月支付,医院根据考勤结果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供应商负责向医院提供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费用。


                       投标报价汇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价: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XX元/人

工勤类人员

XX元/人

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优惠条件:(如果有的话):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注:医院向劳务公司支付人员劳务费用(劳务人员数量及待遇按协议执行)和劳务公司的管理费(含税),管理费为劳务公司按劳务人员数量数量收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最高限价为55元/人,工勤类人员最高限价为30元/人,

 

 

 参数偏离表(针对采购文件采购范围及技术、商务要求,须点对点应答)

 

采购文件编号:  

序号

名称

采购文件

条目号

采购规格

响应规格

响应/偏离

说明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年月日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信用得分


星级


诚信档案记录情况


信用承诺

我公司自愿参加博中bz会员登录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证、诚实信用的原则,已发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

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和有权机关的的审查和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9]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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